男子“多线恋爱”诈骗多名女性,法院重判11年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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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“多线恋爱”诈骗多名女性获刑11年半,情感诈骗敲响警钟
近日,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“多线恋爱”诈骗案在某地法院宣判。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同时与多名女性建立恋爱关系,虚构投资项目、家人重病等理由,累计骗取7名女性近200万元。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,并处罚金20万元。此案不仅揭露了情感诈骗的隐蔽性和危害性,也为社会公众敲响了防范警钟。
精心设计的骗局:从“完美恋人”到“职业骗子”
据法院审理查明,张某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,通过婚恋网站、社交软件等渠道,将自己包装成“企业高管”“海归精英”等身份。他针对不同女性的喜好定制人设,使用虚假姓名、伪造证件照片,并利用专业话术迅速建立亲密关系。在取得受害者信任后,张某先后以“公司资金周转困难”“家人生病急需手术”“投资项目短期高回报”等理由实施诈骗。其中一名受害者在两年间累计转账达80余万元,直至发现张某同时与多人保持恋爱关系才报警。
情感诈骗的典型特征与识别方法
办案检察官指出,此类“多线恋爱”诈骗往往具有以下特征:一是犯罪嫌疑人在交往初期就表现出超乎寻常的热情,急于确定关系;二是频繁提及经济困难或投资机会,试探对方的经济实力;三是拒绝视频通话或线下见面,或仅选择在特定场所约会;四是个人信息存在矛盾,如工作单位查无此人、证件照片模糊等。专家建议,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应注意核实对方身份,警惕过早涉及金钱往来,必要时可通过“国家反诈中心”APP等渠道验证信息真实性。
法律解读:为何量刑达到11年半?
刑事审判庭法官在判决说明中指出,本案量刑主要基于三个因素:一是诈骗金额特别巨大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“数额特别巨大”,依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;二是受害者人数众多且存在孕期女性等特殊群体,社会影响恶劣;三是张某在案发后拒不退赔,未取得被害人谅解。法官特别强调,利用情感关系实施诈骗不仅侵犯财产权,更对受害者造成长期心理创伤,法院在量刑时已综合考虑这些情节。
情感诈骗背后的社会心理分析
心理学专家分析,情感诈骗之所以屡屡得逞,与当代社会婚恋压力、社交圈层固化等因素密切相关。诈骗分子往往精准捕捉到都市单身女性对情感关系的渴望,通过“爱情轰炸”(Love Bombing)等手段快速建立信任。部分受害者因陷入“沉没成本效应”,即使在发现异常后仍选择继续投入,最终导致更大损失。建议公众在交往中保持理性认知,建立健康的情感边界,避免因情感需求而忽视风险信号。
防范建议:构筑情感与财产的双重防线
公安机关提醒公众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:第一,在婚恋平台注册时选择实名认证用户,首次见面尽量选择公共场所;第二,当对方提出借款、投资等要求时,务必通过多种渠道核实其真实身份和项目真实性;第三,注意保留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等证据;第四,定期通过“天眼查”等工具核实对方声称的企业信息。此外,社区、妇联等组织也应加强反诈宣传,特别关注大龄单身群体等易受害人群。
结语:从个案到普法的社会意义
这起11年半的重判案件,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处,更是对潜在违法者的有力震慑。随着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的实施和全民反诈意识的提升,司法机关对新型情感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正在不断加强。公众应当认识到,真正的感情建立在真诚与信任之上,任何以爱为名的索取都值得警惕。只有社会各方形成合力,才能有效遏制此类犯罪,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情感与财产安全。